一、擔保情況概述

海南州明暉新能源有限公司原為江蘇中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利集團”或“公司”)合并范圍內的全資子公司。2016 年 12月在其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時,與華融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融金融租賃”)簽訂總金額為36,000萬元的融資租賃合同,由中利集團提供保證擔保。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2018年第六次臨時會議及2018年4月19日召開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已轉讓電站提供對外擔保的議案》(詳見2018-050號公告),由于上述標的公司股權已被轉讓,公司對其擔保變更為對外擔保。

玉門中利騰暉新能源電力有限公司原為公司合并范圍內的全資子公司。2018 年 10 月在其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時,與華夏金融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金融租賃”)簽訂總金額為 13,500 萬元的融資租賃合同,由中利集團提供保證擔保。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2021年第一次臨時會議及2021年1月21日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已轉讓電站提供對外擔保的議案》(詳見2021-009號公告),由于上述標的公司股權已被轉讓,公司對其擔保變更為對外擔保。

肥西宏暉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原為公司合并范圍內的全資子公司。2016 年 4 月在其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時,與華夏金融租賃簽訂總金額不超過 12,000 萬元的融資租賃合同,由中利集團提供保證擔保。定遠昊暉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原為公司合并范圍內的全資子公司。2017 年 12 月在其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時,與華夏金融租賃簽訂總金額不超過 11,000 萬元的融資租賃合同,由中利集團提供保證擔保。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2021年第五次臨時會議及2021年4月26日召開202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已轉讓電站提供對外擔保的議案》(詳見2021-047號公告),由于上述標的公司股權已被轉讓,公司對其擔保變更為對外擔保。

二、解除擔保的情況

近日,公司接到通知,上述標的公司已償還完畢融資租賃負債,華融金融租賃與華夏金融租賃均已解除中利集團向上述標的公司提供的保證擔保。

特此公告。

江蘇中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9月29日